当初因为A方是居民户口,所以按规定是不好买房的,所以当时A方买房就用了B方的名字买,房契上是填了B方的名字。但当初为了怕以后说不清,所以土地证还是做给了A方,因多种原因,二十年来A方都不曾住过这个房子,一直都是B方在使用,A方的土地证也一直都被B方攥着。而现在B方想霸占这个房子了,想和A方打官司说这房子是归他的,A方一家是很老实的人,也没有任何法律知识,也没有任何法律界的朋友。家境也很不好。而且A方很担心这么多年了说不清了再被反咬一口。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懂法的相关人士,这样的情况那A方能胜么?能借此机会拿回被占了二十多年的房子么?急的!望有爱心者能尽快帮帮我。我是A方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