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这张收据有法律效益吗?
我帮别人在银行贷款,他给了我8000好处费。现在他去银行还贷款,让我也还8000不然他就不还、还要告我。我给他写的收据如下:
收据
X年X月X日XX收到XX捌仟元整。
本人名字
X年X月X日
可是现在他已经交到公安了,
贷款还是用我的身份证
追答那是他盗用的,你没有责任,公安机关也要依法办案。
要是交到公安机关呢
追答也没用的、光一张收据说明不了什么问题的别怕、你只要一口咬定是对方欠你的钱
追问可是贷款是用我的身份证办的
是用的我的身份证贷款的
追答那么就是说你贷的款了!你确实要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