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离婚没离成,老婆不回家,把我电话拉黑了,我可以起诉离婚吗?

如题所述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可以诉讼离婚。
离婚的过程就是一场拉锯战,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双方会经历漫长的协商、反复、再协商的过程,作为当事人我们必须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对于出现的各种突然状况有充足的耐心。因为婚姻不仅仅是包含爱情,更多的会涉及两人的利益,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孩子抚养权的分配、抚养费的协商,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双方及家人、孩子在整个过程里都会受到很大的冲击和伤害。所以,对于离婚的选择我们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谨慎选择。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双方能达成一致,签订好离婚协议,到当地的民政局去申请离婚,领取离婚证的行为,一种是诉讼离婚,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结束双方的婚姻关系。两种模式并不是互为前提的,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
但是起诉离婚有一定的法定程序的,我们要按照程序来走需要一定的周期,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对于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提起离婚诉讼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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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05
可以,这是宪法和婚姻法赋予你的权利。
第一次诉讼离婚没有被法院准予,那么,半年以后,一方又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
第2个回答  2020-07-05
作为原告不要考虑对方不回家或联系不到,你该怎么起诉按照你的意愿起诉,至于送达被告法院有办法,找不到人不影响起诉离婚。
第3个回答  2020-07-05
如果老婆也不回家,协议离婚没离成的话,你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第4个回答  2020-07-05
当然可以起诉离婚,这是最好的方法。法院会帮你解决一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