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办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一、在长春市办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审批”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需报复印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见,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一般情况需提供:人防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具有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人防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原件。)
3.一般情况需提供: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具有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机构出具的、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纸质和电子版), 纸质版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和审图机构审图章,电子版刻录CAD光盘。 。)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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