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对自身有弊无利,但为什么还有不少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合作呢?

是劳动者不知道其中的问题,还是劳动者不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就很难找到工作?

劳动者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可能是别有用心,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如果因为劳务派遣公司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公司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如果劳动者因此离职了,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因此,劳务派遣公司可以主动提出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签,建议不要继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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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4
现在政府合同工、工厂员工、工地员工,都基本上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招聘的,一方面是用人单位在降低风险,一方面是把人事问题给劳务派遣公司。
第2个回答  2019-12-28
这个问题得从劳务派遣的立法依据说起。
他最早是针对日本那些具有剩余劳动力的妇女,通过劳务派遣对他们进行统一分配和管理,鼓励他们从事社会劳动创造价值。
而在我国没有什么文化素质的人,他无法通过网络和去人才中心这种方式找到用人单位。劳务派遣作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二者之间的媒介应运而生。
第3个回答  2019-10-22
其实是劳动者不清楚劳务派遣到底是啥?
觉得可以找到工作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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