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怎么关联银行卡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深圳公积金卡也就是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一种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和银行借记卡多种功能的银行卡。一、深圳公积金卡办理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在深圳办理公积金卡的,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2、职工未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3、个人账户设立的过程中,发现职工身份证号码与已开户职工的身份证号码相同的。4、职工有两个不同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二、深圳公积金卡办理需要哪些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关联申请表》一份;2、职工身份证原件(必须带原件,复印件无效);3、职工本人在7家归集银行中任一家银行开银行卡;三、深圳公积金卡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具体的办理流程:1、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官网,点击网上办事大厅;2、输入公积金账号和密码登录(初始密码是身份证后6位数,字母用0代替),进行业务办理的预约;3、选择所在的地区、需要关联的银行、办理时间,记录好出现的预约号;4、预约成功以后,带上所准备的资料到自己选择的银行办理业务即可。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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