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能否用作商品住宅用地

如题所述

商品住宅的土地使用性质必须是“商品住宅用地”

而划拨土地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为支持国有企业、教育、公共事业等行业无偿提供的土地,也就是说土地的性质是“工业用地”“教育用地”“公共事业用地”等等。非“商品住宅用地”性质的土地建设商品房是违法的,不但最终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也无法办理过程中的一切规划、建设施工手续。

当然划拨用地通过一定的程序也是可以转化为“商品住宅用地”的。

例如:
1、首先是土地的规划经过城市规划会议进行调整,而这块本属于划拨的土地被改为了“商品住宅用地”。
2、通过国家唯一授权的“国有土地储备中心”进行收购储备,土地储备过程中会给原划拨受让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3、“国有土地储备中心”根据上级批复的土地使用指标及商品住宅用地规划指标对土地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形势进行出让,最终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取得土地既为“商品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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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31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可以用作商品住宅用地。

    划拨土地在使用权限上一般没有明确的限制,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比如现在的经济适用房所用土地就是划拨的,不过这类房屋在出售时要向国家补交土地出让金。

    出让土地住宅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商业40年,综合50年。开发商取得的土地一般都是出让的。出让土地到期后可以续交出让金继续使用。


第2个回答  200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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