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满十年合同刚到期,公司可以在合同期满的最后一天通知我离职么

我在2004年3月8日入职。最后一次合同到期的日子是2014年3月31号。公司在3月31号当天给我发了不再续签合同的通知。
我想问:
公司在合同最后一天给我发邮件通知不再续签可不可以。
连续工作十年,是从哪一天开始算?试用期算不算在内。
如果要证明我工作了十年需要提供些什么材料。
3月31日当天我有没有工作满十年(因为我3月8号入职)
如果我不同意,能否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回答:
1、公司可以在合同最后一天给你发邮件通知不再续签。
2、连续工作十年,是从2004年3月8日入职开始算,到2014年3月7号足够十年了;
试用期算在内。
3、要你证明工作了十年,你可以提供材料:工作证、连续几份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费记录、公司任职文件、公司奖励文件,等。
4、3月31日当天,你工作已满十年(因为你3月7号就已工作满十年)
5、如果你不同意,能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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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31
要补偿至少10个月工资,你在2008年后和这家单位签订两次以上劳动合同的话,对方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第2个回答  2014-03-31
入职时间按照劳动合同约定;
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和个税的缴纳记录,这个改不了的;
劳动期限以劳动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