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附加税怎么算

如题所述

一般纳税人附加税的计算方式如下:
1、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2、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3、城建税按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缴纳,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范围内和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区、门头沟区、燕山六个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内的税率为增值税的7%,
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税率为增值税的5%,
不在上述范围内的税率为增值税的1%。
附加税的征收原则:
1、基于税收法定原则;附加税是在主税种(如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
2、附加税的种类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3、附加税的征收比例根据不同地区和税种有所不同,通常按照主税种的一定比例计算;
4、纳税人在计算主税种税额的同时,应按规定计算附加税额;
5、附加税的缴纳通常与主税种同时进行,纳税人应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完成缴纳。
综上所述,一般纳税人附加税的计算方式包括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城建税,其中城建税根据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的税率,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增值税的3%和2%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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