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风险纳税人,从税收安全的角度来说,是不允许再继续领票开票的,再就是很多时候由于税管员无法联系企业人员,所以就采取这种方式让企业主动去联系。
风险纳税人:首先是税局给设定的,说明该企业在涉税或者相关财务指标上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加以整改,该补税的补税,做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只要你的企业有相关的涉税问题,都有可能成为风险纳税人,例如以下情况等:
1、企业盲目纳税,企业由于财务人员的工作疏忽或缺乏必要的税务知识忘缴或少缴了税,或由于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无知无故多缴纳了税款;
2、企业税负异常。很多企业财务人员税务筹划做的不好,导致税负忽高忽低,容易被国税预警,或成为风险纳税人;
3、企业发票问题,可能和“走逃企业”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往来,取得了“异常凭证”(所谓“走逃企业”是指税务机关找不着这家公司了,也不知道这个公司的);
4、企业存在虚开等问题,税局通过金三后台系统,可能会检测到该企业所开发票不合理,或者是发票有风险、三流不一致等;
5、发票软件不符合要求。税局要求企业开票软件必须升级的,由于企业种种原因没有进行相应的升级处理,也会成为风险纳税人;
6、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7、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企业法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为同一人的,企业注册地址呗被列入“高风险地址”的;
如果是因为没有申报或申报有误,那么接受税局处罚,进行补税申报,如果是因为税负原因,则需要向税局解释,以后合理进行纳税筹划,以避免以后出现类似情况。
如实是因为取得了走逃户或者是非正常户的发票,那么自己应该了解一下该发票是不是正常业务的发票,如果是非法取得的,必须做进项税转出,如果是正常业务发票,先转出,然后向税局解释情况,再根据税局的要求做相应的处理。
企业被列为风险纳税人,也可能说明企业在税负率及相关财务指标上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加以整改,该补税的补税,做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如果是因为开票软件达不到税局要求,那么需要根据要求对开票软件进行相应的升级,不经有些低版本的开出来的发票已经不符合税局规定。
成为风险纳税人,肯定是税局认为该企业有问题才造成的,这也说明企业在日常的经营中,存在对税务工作不重视,涉税观念淡薄,与相关税管人员缺少沟通等状况。也就要求企业在以后工作中,一定要加强涉税事项的管理,规范企业纳税行为。只要严格安规范做事,依法诚信纳税经营,你的企业才会得到良好发展。
自12月8日,总局出台第76号文《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一大波虚开发票相关企业的税控盘都被锁死了。
76号文用三句话概述就是:对失联企业说不!不给买卖发票的留路!进项税转出将成新常态!
这些看似被“无辜”锁死的纳税人,大多是和“走逃企业”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往来,取得了“异常凭证”,包括:
1、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
2、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所谓“走逃企业”是指税务机关找不着这家公司了,也不知道这个公司的真正老板是谁,而且这些公司都为一般纳税人,短时间内大量领用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给受票方认证抵扣,却在申报期前走逃…
于是乎,税务机关只好监控“受票方”(就是上述被锁死税控盘的“风险纳税人”)。
处理方法
按照76号文,首要的就是“进项税额转出”,你专票上抵扣的税额全部要转出。不要觉得冤枉,毕竟国税局没有收到开票方的申报税额,所以受票方自然也不能抵。
此外,还要视情况缴交税金、递交移出风险的申请,最后找专管员解锁,才能恢复正常。
金税三期之后,买专票抵扣的法子真的行不通了,老板们且买且珍惜啊!
除此之外,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的;企业税负比同地区同行低很多的…这些情况都会被大数据收集分析!动不动您就惹上风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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