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警务专员和二级巡视员的区别:职责不同。
(一)警务专员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法律、法规,促进辖区内村民遵纪守法、见义勇为,积极创建和谐警区。
2、开展巡逻防范,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员及时扭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3、协助警务室民警调解民事纠纷。
4、发生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时,保护好案发现场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5、了解掌握社会动态、搜集社会不稳定因素,发现上访等问题及时报告。
6、了解辖区人口变动情况并协助民警为居民办理户口、身份证等相关事宜。
7、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督促整改,积极参与抢险救灾活动。
8、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活动。巡视员主要权利是监督巡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作出相应处理,属于国家公务员中的非领导职务。
(二)巡视员的主要职责是:
1、按时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项工作。
2、及时发现和上报设备非正常运营情况。
3、按时完成CF卡更换工作,并核对广告内容是否正确。
4、每周定期进行换刊。
5、符合巡视工作规范。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
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
1、总警监、副总警监。
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5、警员:一级、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