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关健是乙方已于2013年5月31就租赁合同己到期并在继续经营,且拒不交纳房租金,工商局已向甲方查看了原合同,同时也做了到期笔录。工商局就是不提供乙方伪造的合同给甲方,怎么办呢?
追答无论是什么人,要查询、调取或复制工商局的企业(个体)档案,都需要提供一定的手续才可以的,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的有关规定, 企业登记档案查询应提供以下手续:
(一)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及其他党政军机关持介绍信(公函)及查询人员工作证件,可查阅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二)企业工作人员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可查阅本企业的登记档案;法定代表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可查阅本企业的登记档案资料。
(三)律师受当事人委托,持法院立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律师执业证可查询与代理事项有关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四)其他企事业单位、个人因诉讼、仲裁等需要查阅企业登记档案的,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相关证明,可查阅与之相关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如果你按照上述的要求提供证件、材料,要求查询、调取或复制工商局的企业档案,而遭到受理人员的拒绝。那么你找到其直接领导、可拨打12315、上级机关领导申诉,,仍不行的话,可向当地纪检委甚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你是属于(三)、(四)的情况,看来你只能委托律师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才能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