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经过:公司被收购后,新领导到公司找员工谈话,由于被收购后公司有些部门合并或者取消,要部分员工辞职。张先生是其中一人。 张先生的情况:在公司工作5年,劳动合同到2014年6月到期。目前累积加班调休时间100小时,年假8小时,现月薪5000元。 请问:1.如果公司现要张先生辞职或者要求与其签解雇书,需要如何赔偿? 2.如果公司想逃避合同未到期解雇的赔偿,再拖3个月合同期满,不续约,张先生是否还能得到赔偿?如果有,应该怎么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