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认定为逃逸,是不是必须要拘留

如题所述

如果认定为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可以进行拘留罚款,但是不是必须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扩展资料: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罚规则

在鉴定的同时应当先分清事故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责任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损害赔偿重。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

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

行政处罚重。按照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刑事责任重。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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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7

如果认定为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可以进行拘留罚款,但是不是必须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扩展资料:

案例:李易峰撞桥被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 罚2000元扣24分

新京报快讯 北京交管部门对李易峰驾车撞桥事故进行调查后,今天通报了事故处理结果。

通报称,李易峰在事故中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两项违法行为,认定李易峰承担全部责任,没有证据证实李易峰存在饮酒后驾车违法行为。

对他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两项违法行为,分别处以1800元、记12分,罚款200元、记12分,合并执行罚款2000元、记24分。

2016年5月27日2时50分,在朝阳区东四环辅路大郊亭桥北500米处,李易峰驾驶兰博基尼轿车由西向南右转弯行驶中,车辆前部与桥墩相撞,造成车辆及公共设施损坏。

事故发生后李易峰未报警步行离开现场,并自行安排将肇事车辆拖离现场。后李易峰经纪人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李易峰本人回国后,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配合调查。对事故中造成的公共设施损失李易峰已经进行赔偿。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交管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然后参加科目一考试,考核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李易峰撞桥被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 罚2000元扣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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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2

如果认定为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可以进行拘留罚款,但是不是必须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扩展资料:

案例:男子驾车撞人后本想施救一念之差逃逸被拘留

一轿车驾驶人开车撞人后,驾车驶离现场,做人的良知曾促使他回事故现场救人,但他在往事故现场回走了十几米后,停住了脚步,踌躇一番后,最终还是选择了驾车逃逸。目前这名肇事逃逸驾驶人已被警方抓获,并行政拘留。

3月5日清早,在平原县城一十字路口发生一起轿车与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人受伤,轿车驾驶人驾车逃逸。由于事故发生时天还没亮,监控中看不清轿车的车牌号码。

民警又调取了轿车驶离方向前方的监控,掌握了逃逸轿车的行驶轨迹,查找肇事逃逸轿车。次日下午4时许,民警终于在县城城乡接合部处位置偏僻的一家汽修店内,发现了肇事逃逸的轿车,并通过车号,联系上了该车车主刘某。

经询问,刘某供认了自己5日清早驾车与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开车逃逸的经过。当民警问他为什么往事故现场走了十几米后又回来开车逃逸时,刘某说,他本想回事故现场看看人伤的怎么样,可是关键时刻的一念之差,让他又回头开车走了。

民警告诉刘某,事故发生后如果他积极抢救伤者,及时报警,这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但是由于他驾车逃逸,性质就发生了变化。目前刘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侦办处理中。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参考资料:人民网-男子驾车撞人后本想施救 一念之差逃逸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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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28
如果认定为逃逸,按现行规定,可以进行拘留的,不是必须拘留,法律依据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