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红星村建高铁打人事件

福建省南平市红星村建高铁打人事件

关于官太太被打一案,我们不妨做一个假设,如果那几个“警察”不是警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该如何处理?
不错,至少是要刑事拘留!
而事实上,肇事“警察”,仅仅是受到“停职处分”!
试问,是谁给了它们这种特权?宪法不是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为什么“警察”犯了罪,可以从轻处理,甚至可以无罪?
2010年7月28日在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水东街道红星村绿坑自然村,类似的一幕上演了,甚至有过之而不及。
建设高速铁路,本来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到了某些人手里,却变成了扰民,甚至是伤民、杀民的恶性事件!中建高铁的种种恶性,实在是令人发指!
我国法律规定,征用农民土地,国家应当告知,农民拥有知情权,但是中建高铁在当地施工,却从未告知当地村民,占用土地,也从未做任何补偿。
村民集资刚修的水泥路,承受不住工地来往的大机器的重量,况且部分地方有被损坏,村民要求中建高铁在施工完毕后,损坏的路面出资予以修理,需签署协议,但遭其领导断然拒绝,经多次协商无果。
无奈的村民只好向上级领导反映,走上维权道路,但是不管反映多少次,都无人处理。更有知情人士警告:“它们是高铁的,国家的人,你们少惹点。”
类似事件,不仅在红星村,临近好几个乡村都有出现,也是多方反映,都没有结果,不了了之。
2010年7月28日晚上,红星村绿坑自然村的几个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前去与中建高铁协商。不料,它们(约二三十人),拿起事先准备好的钢筋和铁棍,残忍地对手无寸铁的村民暴打。其中村民叶贵亭,头部重伤,大量出血,身体多处骨折,当场昏迷,生命垂危。村民惊呼:“不要打了,打死人了!”岂料,它们仍未停手,甚至有歹徒回应:“继续打,就要打死你,反正又不会抓我们,国家有的是钱,大不了赔100万。”
前去施救的村民叶怀土,也被打得头破血流,其他村民均受伤。

村民立即报了警,拨了“120”。村民叶贵亭伤势最严重,且大量出血,已经昏迷,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当120赶到时,人民的好警察,高速铁路派出所,死死守住路口,不予放行。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病人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所幸有领导事后及时赶到现场,经求情才肯放行。
110赶到,行凶歹徒大部分抓到,领导对村民进行了安抚,告知村民市政府很重视,已经成立重案专组,当时村民也盛赞人民政府处理及时妥当。
可是,第二天,行凶歹徒,悉数释放,不知去向,警方未有任何解释,施工工地工人全部更换。现在村民叶贵亭仍在南平市第一医院ICU抢救,仍未脱离危险期,叶怀土也住进神经科。医疗费用没有着落。
又过了几天,政府未做任何处理,也未给予任何解释,也未告知会如何处理,所有人一片茫然。
有内幕人士透露,它们(歹徒)是国家的人,市政府不敢惹。
历史,总是惊人地重复,和官太太事件一样,“国家的人”总是不受法律制约,犯了罪也不受刑罚!红星村的村民没有官太太那么幸运,因为他们没人敢帮!
从古至今,从未有记者或者电视台敢报道此类事件,前些年的假药事件、水库贪污事件、征地事件就是实证。因为之前有几个记者前来采访类似事件,就在下火车时就被拦截,“遣送”回去。我写这篇文章并非想让记者前来“碰壁”,我只是希望将其曝光,人民政府能够引以为戒,有所收敛,依法办事,秉公处理,严惩凶徒,揪出幕后主使,还红星村村民一个公道,还其他村村民一个公道,还南平人一个公道,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曾有村民痛述,以下是原话:
中国建高铁,福建南平尖峰顶隧道,没有向农民征地和补偿扦苗费,反而把村民打成几个重伤,药费都没有人交,这就是中国的法律吗?请有关人民政府多关心一点农民,不要把农民不当做人来看,农民也是人!
最后,我希望人民政府还是人民的好政府,而不是“扔民政符”,人民警察还是人民的好警察,而不是“认命!仅查”。试问,当有了法律依据,却因为某些不为人知的原因,无法维权,无处伸冤。法律不能保障人民的权益,那人民还有什么可以依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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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03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早上,一群小流氓集中在了还没有发生洪灾的红星村,而附近,正有一群人在建造高速铁路,忽然!天变了脸!地剥了皮!火山爆发啦!山洪喷饭了。这时,那群小流氓中头头,阿里斯图利亚里感到了风险。他冲上前去,打了正在建筑高铁包工头,利姨妈图利亚斯一巴掌。利姨妈图利亚斯问阿里斯图利亚里:“你为什么打我!”阿里斯图利亚里回答:“老子我打你有错!”
利姨妈图利亚斯很生气!突然,天变了脸!地剥了皮!火山爆发啦!山洪喷饭了!

这就传说中的红星村高铁打人事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