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账目收入填写,做到账表相符。在收入栏目中填0,在进项上按认证的进项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填写。多出的进项税作为留抵金额,以后有销项税的时候再抵扣。本月不用交税。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
只有进项税的情况下”所得负数,留下期抵扣。
正常进行纳税申报啊,没有销项,就零申报,有进项,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过了,就申报作进项留抵,留待下个月继续抵扣,如果没有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就在下个月进行认证,一并抵扣就行。
进项税和销项税是针对“增值税”的,本期销项税减去进项税再乘以增值税税率,就等于本期应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增值税税率
其他的应交税金有其各自的计算方法。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填表说明
1、“发票起止号码”是指填写在本张表格中的发票(包括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起始及截止号码。
2、“(共 页、第 页)”分别是指《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共有几页,本张表格是其中的第几页。
3、《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发票类别”栏: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4]134号文件)规定的编码填写。
即:第一位代表发票版本的语言文字,分别用1、2、3、4代表中文、中英文、藏文、维文;第二位代表是几联发票,分别用4、7表示四联、七联;第三位代表发票的金额版本号,分别有1、2、3、4表示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版、千万元版,第三位为0表示电脑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发票类别”栏空格不填。
4、“购货单位名称”栏应填写全称。
5、“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应按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具体名称填写。
6、“销售额”栏填写用不含税价格计算的销售额。纳税人如果使用普通发票,在填写本栏时应将其票面上的销售额价税分离,分别填写相应栏目。
7、“不开发票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栏填写内容包括视同销售及价外收入等不开发票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和平常一样填写即可,只要是国家允许的设备抵扣税款,进项在附表2填写,最后在增值税主申报表“进项税额”一栏填写,最后自动在”期末留抵额“一栏上,本月应纳税额为0(留抵)。不管税额大小,只要是国家允许抵扣的设备,以后正式生产有销售额(销项税)就可以逐月抵扣了。
按账目收入填写,做到账表相符。在收入栏目中填0,在进项上按认证的进项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填写。
正常进行纳税申报啊,没有销项,就零申报,有进项,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过了,就申报作进项留抵,留待下个月继续抵扣,如果没有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就在下个月进行认证,一并抵扣就行。
进项税和销项税是针对“增值税”的,本期销项税减去进项税再乘以增值税税率,就等于本期应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增值税税率
其他的应交税金有其各自的计算方法。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三十条 《办法》第二十六条所称规定的使用区域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区域。
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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