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有劳动纠纷经过了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下了支持我的裁决书,后公司以适用法律不当为由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现在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下了“裁定书”维持原裁决,公司不得上诉。 但是现在公司仍然不肯支付。我现在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的情况是我告的是我所在的公司但是老板他又开有多个公司,我所在的公司的开户银行跟账号呢我都不知道。只知道老板另外一个公司的开户银行,还知道老板有一辆帕萨特的车。像这些信息我要向法院提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