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去括号时,要先算乘法,后算加法?

如题所述

因为变符号的法则:负负为正,负正为负。

去括号法则:

1、括号前是“+”,把括号和它前面的“+”去掉后,原括号里各项的符号都不改变。

2、括号前是“-”,把括号和它前面的“-”去掉后,原括号里各项的符号都要改变。

举例说明:

(1)+(-2)=-2,把括号和它前面的“+”去掉后,括号内不变号。

(2)-(-2)=+2,把括号和它前面的“-”去掉后,括号内变号。

去括号法则的依据实际是乘法分配律。

两个数的和(或差)与一个数相乘,可以把两个加数(或被减数、减数)分别与这个数相乘,在把两个积相加(或相减),结果不变。

用字母表示数:(a+b)×c=a×c+b×c或(a-b)×c=a×c-b×c。

乘法分配律还可以用在小数、分数的计算上:乘法分配律的逆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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