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农村的田地是怎么分的,

听说是二十年重分一次,如果我家的田都盖成房子了,没地了,到时还会全村都平均分吗,以前是哪一年开始流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呢,又该分了吧,您大致估计一下未来分地的时间,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扩展资料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体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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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农村的田地是以家庭为单位分配的。在承包开始时确定承包人数和承包地数量,承包之后,家庭内成员减少的,不减少承包地,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家庭内增加成员的,不增加承包地,原承包地由家庭成员共同享有。
第2个回答  2019-06-15
农村分房子是按照人口的多少来分的!你把你家原有的田地盖房子用了多大面积就要少分多少面积了...如果你家有新增人口那就还可以多分一个人的了!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农村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推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集体通过与农户签订书面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下放给农户,而保留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承包合同约定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短于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期限,承包方请求延长的,应予支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