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主动承担全责,会有什么后果?

如题所述

出了交通事故承担全责就是承担所有因事故而产生的损失,由此连带的可能会扣分或者行政处罚。

交通法规规定的全责情况有:

(一)追尾前车的;

(二)倒车尾撞后车的;

(三)溜车的;

(四)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五)逆向行驶的;

(六)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

(七)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八)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九)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十)不按规定超车的;

(十一)不按规定掉头的;

(十二)不按规定会车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

但按照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十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十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前款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造成损害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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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14
交通法规规定的全责情况有:(一)追尾前车的;(二)倒车尾撞后车的;(三)溜车的;(四)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五)逆向行驶的;(六)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七)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八)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九)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十)不按规定超车的;(十一)不按规定掉头的;(十二)不按规定会车的。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2、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三)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鉴定人先垫付,由责任方最后承担。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1)申请作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2个回答  2021-05-14
如果是你的责任主动承担,那么属于自首情节啊,应该予以鼓励的
如果不是你的自认主动承担:
第一、如果本身交通事故只有民事责任的话那么就涉嫌骗保,可能构成保险诈骗罪,这个就触犯刑法了,按照金额大小是要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即便是金额不构成诈骗罪,也有还是会被治安拘留之类
第二、当交通事故本身构成了刑事问题,那么还有就麻烦了,依据实际情况可能就涉嫌包庇罪、妨碍司法公正、伪证罪等等情况。这时候被查出就是数罪并罚
第3个回答  2021-05-14
如果不是你的责任或不是你的全责,如发生大的经济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等,你主动承担责任后后果可能很严重,保险公司也很可能拒赔。
第4个回答  2021-05-14
没什么后果,具体还是看交警的判罚。是你全责这不用你主动也是你全责,如果不是你全责那也没必要。之后有保险的走保险,其次对受害人态度也友善一些,双方好好的把事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