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0-23
不需要补缴。
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开始交养老金。有规定之前视同缴费年限,既然已经是视同缴费年限,是不需要补交养老金的。但这只限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如果是差额拨款或至少制止的事业单位的,还是需要补交养老保险金的。
如果以前属于不强制参加企业社保、退休后公费养老,领取退休工资的事业单位,2014年10月起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之前按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在编人员)视同缴纳,虽然没交,但视同已经交了。
扩展资料: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