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一男子出轨一名36岁的女子,发生关系后,该男子心脏病发。为了不让隐情暴露,女子没有对他进行合理的救治,而是将其拖到楼道,最终,这名男子身亡。女子因涉嫌犯故意伤人罪,被依法执行取保候审。法院审理此案认定她的行为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她定罪量刑。
基于她本人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并且愿意主动补偿受害人家里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最后从轻处罚,判处了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三年。悲剧本可避免,我对该女子的行为感到震惊;其次,我认为该女子一辈子都要承受心灵上的自责。
一、36岁女子竟然没有一点突发意外事件处理常识
在发生关系之前,男子就在女子家中服用了自备的预防心脏病类药物,该女子早知其有心脏病。发生关系后,男子的一系列症状也让她很清楚他心脏病发,并且及时给他服下了男子自备的药物。又是给他喂水,又是掐人中。但是就是因为害怕隐情被发现,一直跟自己的思想作斗争,不敢求助邻居,不敢打120。想着把它拖到楼道口,等着被人发现,送去医院。这样的思想,多么的幼稚。现在好了,全网人民都知道他们的隐情了,并且还知道男子因此身亡了。心脏病是很容易导致人病逝的,遇到紧急情况,一定要及时拨打求助电话或者通知家人。毕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二、该女子一辈子都得承受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罪名与自责
该名女子认罪态度非常好,她可能自己也压根没想到男子会死。但最后的结果还是得自己去承受,无缘无故就承担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并且我想她一辈子都会活在这种自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