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先到当地的法院去咨询一下情况,如果问题没有解决,可以去到当地的司法机关寻求帮助。被执行人也就是需要执行义务的人,做财产保全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有一定的赔偿经济能力,到法院将自己的财产进行冻结确保到时候可以偿还。因此做财产保全只是为了后期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财务纠纷,也是为了后期可以更好的让法官作出判决。
因此。在法院旅行财产保全的时候需要找到审判这个官司的法官,如果找不到法官那么申请的条件就比较繁琐。一个法官对应的是一个官司,也就是说,不管这个官司最终的审判如何,被告按照审判结果履行的时候需要找到当时的法官,原告人在接受赔偿的时候也需要找到之前的那个法官。如果这个案件拖延的时间比较久,被告人迟迟不履行相应的责任,自己有联系不到当时的法官无法对被告人强制执行,那么就需要向上一级法院提交自己的申请。
一个省,有省级人民法院还有地方人民法院,我们在打官司的时候都是在地方法院,但是我们的官司结果会被提交到省级人民法院。也就是说当地方法院无法解决我们的事情,那么就需要到省级法院去申请。这也是为什么,一个官司需要的时间比较长,因为地方判完之后,我们上诉的时候升级法院还要重新审判我们的官司。
不过,联系不上法官也不需要过多的担心,因为法院都有官司的记录,只要是上诉过就跑不了,只不过需要等待的时间比较长。这也告诉我们,在打完官司之后,一定要保留好法官的联系方式,或者是定期到法院去询问一下法官的情况,争取让自己的官司在短时间内可以完全解决。
以上是我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