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国家相关技术规程有什么要求,我查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好象没有对水泥强度等级的明确要求。国家可能会有一个较明确的要求吧,请各位好友帮忙指点为谢!
看来大家的看法都差不多,应该也是正确的看法,但是现在有一个问题:
我担任一个工程的监理,现在业主C30的砼应使用PO32.5的水泥,原因是原来合同约定的材料价,32.5的水泥价格没有超出议定的价格,而42.5的水泥价格超出了双方原来的议定价,业主说了,承包方应该使用32.5水泥,如果使用42.5,那么业主不给予价差补助,理由是:可以使用32.5,你为何使用42.5呢?如果没有硬性的规定,那么这回承包方在这个材差问题方面可能要吃亏了。作为监理来讲,用32.5配制C30砼,质量是很难有保障的。现在作为监理方,如何公正地协调这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