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遗产公证有时间限制吗

如题所述

没有。接受继承后其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无时间限制。非法定继承人接受遗赠,应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遗赠人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知道遗赠2个月内办理公证。
一、遗产公证是什么?
继承公证是对继承人继承遗产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做出有效说明。遗产继承公证一般是由公证机关办理,可以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也可以是依据法律规定。许多人都不会想到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是要收取相应费用的,同时在办理公证时,需要法定继承人亲自办理,毕竟这是涉及到人身权利的事情,法律是不允许代理的。
二、办理遗产公证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
三、证明内容:
(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
(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
(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
(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
3、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
4、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5、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6、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
7、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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