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不一定,遗产继承是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法律行为。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法律规定,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由于我国的《民法典》将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因而,继承公证也相应地分为法定继承公证和遗嘱继承公证。继承公证可以预防继承纠纷、减少诉讼,维护财产关系和家庭关系的稳定。需要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死者的婚姻证明;死者的财产凭证;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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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4-06-05

遗产继承不是一定要公证。遗产继承是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法律行为,而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法律规定,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在法定继承中,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份额来继承遗产,这种情况下通常不需要进行公证。例如,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他们有权直接继承遗产,无需通过公证程序。

然而,在以下情况下,进行继承公证可能是必要的:

    遗嘱继承时,如果其他继承人对遗嘱的效力存疑,可以向公证处申请遗嘱检认及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

    涉及不动产或存款等重要财产时,进行继承公证可以有效预防继承过程中的纠纷。

进行遗产继承公证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报告单、公安部门签发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或判决等。

3. 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或由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4. 被继承人的档案材料:如职工登记表、干部履历表等。

5. 遗产凭证:如房产证、土地证、银行存款单等。

6. 遗嘱:如果存在遗嘱,需要提供经公证的遗嘱或未经公证的遗嘱的相关证明材料。

7. 放弃继承声明书:如果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需要提供经公证的放弃继承声明书。

8. 授权委托书:如果申请人不能亲自申办,需要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9. 其他公证人员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