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超过一年补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1)《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2)结婚证原件去申请补办。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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