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司法实践中,争议金额仲裁案件受理费:
1000元以下的部分 40100元;
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 按4%5%交纳;
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按3%4%交纳;
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 按2%3%交纳;
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按1%2%交纳
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 按0.5%1%交纳;
1000001元以上的部分 按0.25%0.5%交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