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人才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集中资源引进顶尖人才。对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随引随议,视人才和项目情况,分类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经费资助,以及最高1亿元的政府性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

2、提升鸢都领军人才工程。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所需,每年遴选50名以上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团队),给予每位领军人才100万元、每个领军人才团队300万元的经费资助绕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学术学科或专科带头人,每年遴选10名左右鸢都学者,市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的经费资助。

3、鼓励柔性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对新引进海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成效明显的用人单位,依据聘用数量、期限、薪酬等情况,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工薪补助。

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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