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的相关文件到哪里可以查到呢 我想知道下面这个文件的内容

浦政发【2004】107号文件和浦价发【2005】115号文件
多谢啦 这是关于南京市浦口区拆迁的文件

根据不同机关的行政级别,可以制定具有法律意义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一般情况下,从政府的官方网站可以查阅相关内容,如果有不同时,应当以相关机关出版的公报为准。

立法法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七十九条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第三十条

公布规章的命令应当载明该规章的制定机关、序号、规章名称、通过日期、施行日期、部门首长或者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署名以及公布日期。
部门联合规章由联合制定的部门首长共同署名公布,使用主办机关的命令序号。
第三十一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部门公报或者国务院公报和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有关报纸应当及时予以刊登。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应当及时刊登。
在部门公报或者国务院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六条
依法不具有规章制定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参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执行。
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规章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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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02
政府发的文件一般情况下,网上是查不到的。你只有到浦口区政府,或者浦口区档案局(馆)查阅。如果可能的话,你也可以到浦口区政府所辖的街道办事处去查阅。
第2个回答  2010-08-03
浦政发【2004】107号文件这是一个浦口区政府文件,应该已转到区档案局,写个证明就可以查了。
浦价发【2005】115号文件,这是区发改局的一个文件,也应该已转到区档案局了。
出于种种原因,最好是找个熟悉的人查找。
好运!
建议:1、最好找一个政府办公室联系城建的副主任就好搞定了。
2、你也可以在网上查找,当然要在当地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按理这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8-02
公文是按照字代,年份、序号分类存档的。发文机关办公室有发文记录,也会留底。浦政发说明是浦口区政府的文件,你可以到区政府办公室查询。浦价发是浦口区物价局的文件,你可以去物价局办公室查询。如果找不到留底,就根据发文记录,看这些文件都发到了哪些单位,再去接收公文的相关单位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