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三年以上没结婚证,财产怎么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3-17
同居三年以上但未领取结婚证的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对于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应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2个回答  2024-04-08

您好,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同居析产纠纷诉讼来解决

协商解决的话,双方对财产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区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出资比例、贡献大小,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

同居生活期间各自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收益,各自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一方单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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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民法典》

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