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如题所述

2022-2023小规模纳税人有哪些税费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起征点优惠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疫情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日,暂停预缴增值税。
      三、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有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兔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五、企业所得税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个人所得税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七、残保金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八、印花税
      2018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印花税。
      重要提醒:
      今年免税政策主要是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而且小规模纳税人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力度最大
      企业所得税只有减税优惠政策并没有免税政策
      个人所得税也有新规,年底不到2个月了,税收筹划怎么做?你们有安排吗?
      下面我总结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的重要最新政策:
2022-2023年税收优惠最新政策
      一、增值税:
      1、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2、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邮政、电信、现代服务类等)
      3、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4、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1、小微企业100万利润以内,实际所得税率延至、小微企业100-300万之间,实际所得税率5%。(、大于300万利润,不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使用税率25%。
      4、科技型中小企业、制造业研发费加计扣除100%(原75%)
      5、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
      举例:
      三、个人所得税:
      1、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延至、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新增个人专项附加扣除)
      3、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其他税费优惠:
      1、一般纳税人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半。
      2、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按税额50%叠加享受减半,25%征收(六税:城建税、印花税、房产税、城建土地使用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
      (两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3、一般纳税人月收入不足10万或小规模纳税人季收入不足30万的,免两费一金。
      (两费一金:教育和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杨波介绍,目前,我国现行有效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六方面: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不断提高。经过近年三次调整,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标准从月销售额2万元提高至月销售额15万元。2022年还阶段性免征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收入的增值税。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多次调整,不断加大减免力度。到2022年年底,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部分实际税负就是年至2024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部分企业实际所得税税负仅为5%。
      “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延长到2024年12月31日,并扩大适用范围。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到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即从今年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度新购置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进一步加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力度。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可100%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单位价值的50%,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时进行税前扣除。对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下新购置的设备、器具,是延续的老政策,从2018年到2023年,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去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的缓缴期限到期后继续延长6个月。
      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今年4月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同时,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和小型企业,还可以分别自2022年4月或5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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