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怎么办?

如题所述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可以依法提出对案件重新审判,即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所谓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生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谩的,依法提出并重新审理的程序。

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主要是指《刑事诉讼法》第204条所规定的几种情况,即:

.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主要是指适用的法律条文不恰当,导致罪与非罪界限的混淆,或错定罪名,或量刑畸轻畸重等。

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是: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