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日探亲访友签证如何办理??急!!求高人!

除了办理的主要步骤,还想请问一下。
听说办理探亲访友,要找领事馆指定的机构办理。我人在苏州工作,但户口是广东的,这样的话,可以到上海的领事馆办理吗??还是必须到广州的办理?代办机构有哪些呢??联系方式?
希望高人指点!! 万分感谢!

日本探亲访友所需材料
各个材料的有效期均在发行后3个月以内。申请需要通过本馆所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

一.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签证申请书(贴付照片,2寸白色背景);
(2)护照;
(3)户口簿复印件;
(4)亲属关系公证书(只限探亲时提交);
(5)身份证复印件;

二.日方邀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招聘理由书;如果邀请理由为照看在日亲属的分娩、照顾病人、参加婚礼等时,请另外提交医生的诊断书、结婚场地的预约书等相关材料。
(2)停留日程表;
(3)邀请人书写的签证申请人名单(即查证人名卜),包括签证申请人的姓名、国籍、职业、出生日期及与邀请人的关系);

三.日方身元保证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身元保证人为日本人时:
A、住民票誊本(需注明全部事项)
B、在职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职业的文件
C、地方政府(市区町村)所发行的最新的课税(或纳税)证明书,税务部门发行的纳税证明书(样式2)或有税务部门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三项资料中任选一种(以上材料均必须记载总所得金额,不可使用源泉征收票。)
D、身元保证书;

(2)身元保证人为外国人时:必须是现居住日本,在留期间为“3年”的人员。
A、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应由外国人登记地的地方政府(市区町村)发行);
B、在职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职业的文件;
C、地方政府(市区町村)所发行的最新的课税(或纳税)证明书,税务部门发行的纳税证明书(样式2)或有税务部门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以上材料均必须记载总所得金额,不可使用源泉征收票;
D、身元保证书;

四.能表明申请人与邀请人关系的材料(只限访友时提交)例:关于友人关系的说明、可说明海外停留情况的护照复印件、照片等。

使馆领区划分是以工作地为主,你需要在上海总领事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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