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绍伟:我为什么既非左派也非右派

如题所述

方绍伟:我为什么既非左派也非右派?

在几千年的中国历史上,小圈子文化、敌我阵营、阶级斗争等等,导致个人立场对个人利益和集团忠诚来说都非常重要。在读书人那里,这种立场至上的行为规则也导致了“无立场”和“认知压倒价值”显得完全不可思议,结果,个人利益、集团忠诚、价值关怀都保住了,这个民族却成了认知理性上的“巨婴”,真相和对真相的探索,往往都被政治嗅觉所扭曲和仇视,真相里没有价值倾向和价值味道就不可能被认为是真相。
在2016年底的聂树斌一案上,左右真是分明。右边的在案件平反后依然揪住程序正义问题不放,因为其中的道理是: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对一个刚从仇斗过来的社会来说,意味着贯彻原则能保护无辜,也能比因此而助长犯罪更加重要。但左边的道理同样充分:在现实的制度文化下,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只会助长犯罪,更多的无辜因此不可能受保护,这就是所谓“正义的跨越与潘多拉魔盒”之间的矛盾困境。
不过,右边还有更多的道理:在聂树斌一案上,为什么法治原则的破坏和恢复,偏偏是与某些领导人的上台和失势相同步?在法治原则能否得到坚持因而正义与秩序出现两难之外,政绩冲动的人治对法治的制度性冲击,难道不是更大的问题吗?还有,从快从重就能治乱了吗?真正助长犯罪的难道只是惩罚的轻重吗?社会正义、社会信任和社会救助难道只能说说而已吗?
同样,左边也还有更多的道理:你们理想中的美国模式据说不缺少社会正义、社会信任和社会救助,但美国不也照样充满种族对立、阶层矛盾和宗教纷争吗?也许还有北欧模式,但文化独特的北欧模式不照样被有些美国人称为“奖懒罚勤的福利国家”吗?在与中国可比性更强的印度,程序正义不仅存在更高的成本代价,而且因为程序的文化运行而陷入腐败,这真的是可以视而不见的吗?
可见,右边的道理是:公权要受限,程序有效才有事前确定性,否则正义总是马后炮;左边的道理是:认死理没用,总体结果才是真的,否则总体实惠只会被程序拖空。这是程序相关思维与结果相关思维的对峙:程序相关思维认为不利的结果相关是偶然的,而结果相关思维认为不利的程序相关是必然的(最近的一例是某阿富汗难民奸杀了德国一女大学生,学生之父碰巧是欧盟人权事务高官)。面对左右两边的道理,说“二十岁不右是没良心,四十岁不左是没头脑”也许显得简单化了。实际上,左右两种观念都会以民意的形式对现实起作用,只是“政法委”的制度逻辑(限任一党制的中国模式)依然是当代中国现实中的主导力量。
聂树斌一案当然仅仅是事件层面的问题,在当代中国,更多的左右对立体现在事件、政策、具体制度、根本制度等四个层次,简称“事件-政策-制度-体制四层左右抉择”。显然,右边的观点能很快从事件上升到体制层面(现实中的事件也往往是制度决定),而左边的观点则更倾向于具体事件及其总体结果(现实也往往是制度起决定作用时包含了文化弹性)。
问题来了:一个人对具体事件、具体政策、具体制度的态度也许可能左右分明或时左时右,但对于中国的根本制度问题(限任一党制或多党民主制),一个人可能持什么样的立场呢?
本文的核心观点是:在关于当代中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问题上,立场非黑即白的时代已经过去;小圈子文化、敌我阵营、阶级斗争等等划线站队的思维,已经被中国人的多元化、多国化现实所冲击;如此,对当代中国基本政治制度的立场不会只是支持和反对中国模式这两种(这里只考虑政治理念而不考虑政治身份),而是支持中国模式(左派立场)、反对中国模式(右派立场)、骑墙观望派、不太清楚要支持还是反对中国模式(不知立场)、非常清楚既不支持也不反对中国模式(无立场)等五种。
人们对左派立场、右派立场很好理解,对骑墙观望和不知立场也不难理解(如没读过多少书或根本不关心政治的老百姓),但对无立场可能还很难甚至是无法理解。这里要注意的是,一般所说的中间派是指骑墙观望和不知立场的人,不是指明确无立场的人;中间派是可以被左右派争取过去的,无立场却是不可被争取的,无立场不是中间派。一个读书人,一个知识分子,一个学者,怎么可能对当代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没有立场呢?我个人要明确提出来的理由有以下五个层次(“非左非右的五层理由”)。
第一是个人认知的理由。个人认知的理由说的是,在一般的常识和理论认知两个方面,我知道左派立场的全部含义,也知道右派立场的全部含义;任何左右派都无法对我提供更多的关于立场问题的知识,不管这些知识是出于劝说还是出于补充。这里所说的常识和理论认知,包括限任一党制、多党民主制以及其他任何政权制度(如君主制、独裁制)的历史和变迁上的知识。简单地说,我就是研究政权制度问题的,绝大多数左右派不可能比我知道得更多。
第二是个人影响的理由。个人影响的理由指的是,一个普通学者对基本政治制度及其变化的影响作用几乎等于零;自以为是的知识分子喜欢夸大自己对社会的作用,但即便他真对具体事件、具体政策、具体制度能起一点影响,他对一个基本政治制度的作用依然微不足道;所以,作为一个普通学者,问题不是等到有影响力时再去认为自己能有影响作用,而是从根本上就可以确定这种作用是幻觉,基本政治制度的变化是制度文化的本能观念所决定的,不是学者个人的理想观念所决定的;作为一个普通学者,我的最主要任务是“为认知而认知”,不是“为价值而认知”,在我力所能及的研究范围内,我甚至不可能在研究的议题和结论上能对我所接触到的学术共同体能有什么影响。很显然,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我个人的研究成果很可能对我所能涉及的学术圈都毫不重要,我个人对中国基本政治制度的立场怎么可能有半丁点重要性?
第三是个人研究质量的理由。个人研究质量的理由说的是,一个学者对基本政治制度的立场,必然会影响甚至决定他的研究的质量;所谓屁股决定脑袋,就是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可以决定一个学者的研究方向、逻辑和结论;一个学者在具体问题和制度问题上不可能没有立场,但他却可能不把这种立场带进自己的研究;不带立场有可能更少被认可,但他却因此能比带立场的研究看到更多。故“为认知而认知”是一种研究策略,不是为了否定“为价值而认知”。价值理性压倒认知理性是实惠和狭隘的,认知理性压倒价值理性是不讨好和更接近真相的。
第四是社会福祉的理由。社会福祉的理由指的是,左派和右派都非常肯定自己的立场和影响,能够有助于提高中国社会的长期和总体福祉;可在我看来,左派的结果正义和右派的程序正义都存在太多的不确定性,这些不确定性导致我无法在基本政治制度上认同左派或右派。我也许曾经在制度层面上更偏向右派,但多党民主制不仅在“政权公地悲剧”、“代际正义”、“高法治要求的缺陷”和“平等自由有不平等价值”上存在制度困境,而且在以下两个方面都存在文化困境:制度变迁过程中理想意识与文化潜意识的自我对抗,民主在文化运行中的反制度信念(阶层矛盾、地区矛盾、宗教对抗、种族对立及其背后的犯规和暴力崇拜);即便抛开对中国模式稳定性的认知,多党民主制在中国的制度文化困境,都增加了潜在的程序正义的不确定性。同样,左派所看重的秩序、大一统稳定红利、社会总体利益结果等等,也都包含了太多的过程风险和过程扭曲,其不确定性至少是一样巨大的。两者的长期总利弊不是“Too close to call”(太接近以致于无法判断),而是根本就无法确定,左右派所自信的确定性只是海市蜃楼。
第五是人性的理由。人性的理由是我在当代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上“非左非右的五层理由”中最重要的一个理由,这个理由的具体内容是:人类在追求和实现最佳政治制度上的努力永远不可能摆脱乌托邦幻想;即便多党民主制是“最不差的”制度,这也只是相对于具体政治和文化的博弈情景的,而且其具体文化运行也是不确定的,而即便限任一党制摆脱了家族制和终身制的动荡,君本位和官本位的惯性风险也依然存在;最差制度是存在的(希特勒、斯大林极权制度),但最佳制度是不存在的,次优制度在文化和主体上也只是相对的;即便存在最佳制度,它也从来都是相对于特定文化和主体的最佳制度,根本就不存在一个客观和独立于任何主体利益的最佳制度。
总之,事件正义是可能的,制度正义却是不存在的;最佳制度从来都是狂热主义者煽动和吸引脑残粉、实现自己物质和精神利益的手段;人性的缺陷之大,以致于任何一种能够制约人性缺陷的政治制度都是不可思议的,任何一个从制度理想中看到人类希望的说教都是一种自欺欺人;制度理想从来都不是为了实现的,而是一些人为了使自己的生活更有意义而捏造的。人类从根本上完全不可能消除整体制度文化带来的疾苦,消除整体制度文化弊端是所有形式的空想主义的病根;要关心的是具体人的具体疾苦,不是等整体制度文化改造后才能消除的那些疾苦,不要把贫富问题和权势问题当成通过改造整体制度文化就能解决的问题;不管是左的还是右的意识形态,“长期-整体主义”都只是一种体面的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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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02
捂裆派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