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群团是公务员吗

如题所述

群团组织,全称为群众性团体组织,是我国体制单位中较为特殊的一个群体。它们的单位性质和人员身份相对于党政机关较为复杂,既有公务员,也有事业编,具体是什么编制,需要根据具体单位来判断。
一、哪些单位属于群团组织?
群团组织的数量在中央和地方略有差异。根据中央编办2018年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目前中央层面被机构编制部门认可的群团组织共有22个,分别是:
1. 全国总工会
2. 共青团中央
3. 全国妇联
4. 社科联
5. 中国作协
6. 中国文联
7. 中国科协
8. 中国侨联
9. 中国法学会
10. 中国对外友好协会
11. 新闻工作者协会
12. 台湾同胞联谊会
13. 中国贸促会
14. 中国残联
15. 中国红十字总会
16. 外交学会
17. 宋庆龄基金会
18. 黄埔军校同学会
19. 欧美同学会
20. 中国思政研究会
21. 中华职业教育社和中国计划生育协会
22. 全国工商联
省级层面,群团组织数量比中央要少一些,大致保持在十六七个左右。市县两级受制于机构数量限制,群团数量更少。其中,市级群团组织一般不会超过15个,县区一般不超过13个。
二、群团组织正式人员是什么编制?
在机构人员身份设置中,群团组织在编人员既有行政编制,也有事业编。使用行政编制的有四个机构,分别是工商联、总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其中,工商联机关作为参加各级政协会议的8个人民团体之一,是群团组织中唯一一个被《公务员范围规定》认定机关在编人员为公务员的机构。总工会、共青团、妇联三个单位的机关在编人员虽然也使用行政编制,但因为机构职能关系,并不是法定意义上的公务员,只能作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来对待,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参公人员。这是工青妇三个使用行政编制的单位与工商联最大的不同。
除了上述四个单位使用行政编制外,其余群团组织在编人员一般都使用事业编制。这里面又分参公性质和非参公性质两种类型。其中,参公性质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市级层面的群团组织以及县级的绝大部分群团组织都属于这种类型的单位。这类单位的在编人员身份不是公务员,属于事业编但不执行事缓余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而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享受与公务员同等的工资和晋升待遇,本质上与公务员无异。除了参公性质外,部分县区的群团组织也有设置为公益类事业机构的,比如红十字会,不少县区就将其设置为公益一类。这类单位在编人员编制性质与参公事业机构一样,但工资和晋升待遇明显不如参公机构。
三、群团组织行政级别
群团组织的机构规格其实不低。中央层面,既有正部级规格,比如工青妇、工商联、社科联、科协、文联等,行政级别与中央部委都是平级单位;也有副部级,比如中国对外友好协会、红十字会、中国外交学会、宋庆龄基金会等;还有4家正厅级,分别是黄埔军校同学会、欧美同学会、中国政研会、中华职业教育社。
省市县三级群团组织行政规格相对统一,基本上都按照同级党政机关级别设置,即省级普遍是正厅,市级正处,县区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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