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 立案后,没有开庭,在原告不知情情况下法院就自行结案了。什么情况?

如题所述

无论是什么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还是书面审理)都应该通知当事人才能下达判决结果,审理程序上有问题可以经法院投诉。
《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
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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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04
违法了啊,被告不在的叫缺席审判,原告不在的就是违反程序了。看你说的结案是什么性质了,如果是判决书一般就是违反程序了,如果是驳回诉讼请求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就是正当程序。
第2个回答  2019-01-04
去法院去问,是不是有律师直接办理了!特别授权的律师是可以开庭可以调解的!还有是不是自己的地址确认书写错了,如果错了,那么送给你的文书你就无法接收,就可以做撤诉处理!
第3个回答  2019-01-04
法院结案会有一份裁定书的
如果你是原告,可以找办案法官要一份裁定书
收到裁定书后十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就可以了
第4个回答  2019-01-04
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