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导致一只眼睛失明能评几级残疾?怎样进行赔偿?

如题所述

一、这种情况可以被鉴定为七级伤残。

二、七级工伤待遇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既然是工伤,只能享受工伤待遇,不存在赔偿问题。但享受的工伤待遇,将因单位是否给受伤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分别由社保中心和用工单位承担。

四、当务之急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由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或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后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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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14

一、这种情况可以被鉴定为七级伤残。

二、七级工伤待遇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既然是工伤,只能享受工伤待遇,不存在赔偿问题。但享受的工伤待遇,将因单位是否给受伤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分别由社保中心和用工单位承担。

四、当务之急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由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或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后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要看你的户口在那里。因为法院会根据你的户口所在地的人均收入判断赔偿的。

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occupational injuries),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1921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中对"工伤"的定义是: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为工伤。

1964年第48届国际劳工大会也规定了工伤补偿应将职业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包括在内。因此,当前国际上比较规范的"工伤"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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