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9-01
说句实在话,没几个男的愿意的,二婚本来互相都有防备之心的,而且加了名字也没啥用,对方只要有购房时的各项证据,房子依旧婚前财产,除非是你们婚后买的,那加不加名字都有你的,遗嘱就更加不可能了,前妻不是傻得,如果前边有孩子,很可能人家离婚的协议里边就有关于日后财产的问题的,基本房子都是协议给孩子的
第2个回答 2021-09-02
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只要你做得好,对方及家人都同意,那就是应该,否则,就是不应该。
第3个回答 2021-09-01
个人觉得,没啥不应该。只要男方同意就可以
第4个回答 2021-09-01
我觉得没有必要,如果真想自己将来有保障,那就自己自强自立,好好找一份工作,这才是一个像过日子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