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小区车位”相信是很多人的痛处吧,现在买套房子就已经倾尽全部资产了,而买车位就变成很多买房人“可望而不可即”的事情,小点的县城都10万以上了,别说那些大城市了,动不动就五十万以上,谁能买的起,反而租车位是很多业主都能接受的,毕竟一次性花的钱较少,而且大部分小区都是允许租车位的。
可是有的小区就不让租车位,而且还按时间收费,给业主就2个选择,要么买车位,要么交停车费,不买车位就按小时收费,这种开发商为了逼迫业主买车位也是想尽了“损招”,那么业主该如何维权呢,其实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房管局、物价局举报。
业主们可以先联合起来去房管局,看看小区车位的性质,到底是归开放商所有还是小区的附属设施。
如果是小区的附属设施就好说了,直接上法院起诉开发商即可,因为附属设施属于小区所有业主共同拥有使用,开放商没有任何权利收费,这种情况只要起诉就肯定能胜诉。
但是如果是归开发商所有,那么就麻烦点了,先看看小区车位是否有收费资质,如果有的话,那收费标准是否经过物价局审批了,价格是否符合规定,这些都需要业主提前准备好资料,如果不符合规定的话,完全可以去物价局进行举报,物价局会介入修改收费标准,就算是收费也应该按照法律约束的价格之内收费,没有任何人或公司有权利多收费。
所以说我们在买房之前,一定要问清小区停车位的事情,并签署好有效协议,这样在交房入住后,我们就可以凭借当时签的协议进行缴费了,那么你对此事有何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