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耗品核算原则有那四种?

如题所述

有一次摊销法、五五摊销法、分次摊销法、净值摊销法这四种的消耗品核算原则。
四项原则分别代表着以下定义
1、“一次摊销法”是指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将其价值全部一次转入产品成本的方法。一次摊销法适用于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或易于破损的物品如玻璃器皿等。
2、“分期摊销法”是根据领用低值易耗品的原值和预计使用期限计算的每月平均摊销额,将其价值分月摊入产品成本的方法。分期摊销法适用于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或一次领用数量较多的低值易耗品。
3、“五五摊销法”也叫作五成摊销法,是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先摊销其价值的50%(五成),报废时再摊销其价值的50%(扣除残值)的方法。五五摊销法法用于每月领用数和报废数比较均衡的低值易耗品,当一次领用的低值易耗品数量很大,为了均衡产品成本负担,可将其摊销额先列入待摊费用,而后分期摊入产品成本。
4、“净值摊销法”是根据使用部门、单位当期结存的在用低值易耗品净值和规定的月摊销率,通常为10%,计算每月摊销额而计入产品成本的方法。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净值是在用低值易耗品的计划成本减去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此方法适用于种类复杂、数量多、难于按件计算摊销额的低值易耗品。
以上四种消耗品核算原则是公司中经常用到的消耗品核算方式,是非常实用的消耗品核算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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