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提供如下法律意见,仅供参考:
1、就孩子抚养问题同对方尽量协商,毕竟双方都是孩子的亲生父母,如果能够协商好的话,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2、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可以考虑起诉方式实现。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3、实务情况,在实践之中,一般来说,如果诉讼的话,法院会主持你们双方进行调解、协商,一般会获得一个比较好的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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