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脱党党员能否恢复党籍?

如题

可以重新吸收入党。

(1)自行脱党和不够党员条件被劝退出党,又重新要求入党的,必须了解清楚自行脱党和被劝退出党的情况与原因。经过较长时间的考验和党组织的严格审查,证明其确实认识以前的错误,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重新吸收入党。

根据《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

对非个人主观原因失联,失联期间无不合格表现、无违法违纪行为,且本人态度端正,能够正确认识失联问题,愿意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谈话教育,经支委会调查核实、研究同意,报基层党委审批后,重新纳入党组织管理,不予进行组织处理

对已取得联系并重新纳入党组织管理的失联党员,按照组织关系保留在现党组织的时间和党费缴纳基数进行追缴。

(2)被清除出党的人,不得重新入党。

(3)重新入党,情况比较复杂,政策性很强,应从严掌握。要经过所在单位党组织同原处理单位党组织协商,由所在单位党支部和党委讨论通过,如果经过党组织长期考察,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重新入党。但在基层党委审批前,必须报经上一级党委审查同意。

扩展资料:

对经查找仍未取得联系党员处理处置办法。

1、 对失联时间未超过2年的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及档案暂保留在原党支部,由所在党支部持续开展找寻工作,不再进行组织关系转接,并作停止党籍处理。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2. 对失联2-10年的党员,由区委组织部另行造册管理,其党员档案由基层党委统一保管,不再进行组织关系转接,并作停止党籍处理。

3. 对失联时间超过10年的党员,按照自行脱党处理。

4. 对尚在预备期的预备党员,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出国(境)定居的,按党内有关规定,不再办理转正手续,预备党员资格不再保留。

参考资料来源:  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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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2

1、党员停止党籍2年内,本人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并书面提出恢复党籍申请,由所在党支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研究提出意见,经基层党委审查并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恢复党籍。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2、对重新取得联系的党员,要采取由党员本人提交情况说明,向党员工作过的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函询其表现,到纪检、公安机关了解其有无违纪违法行为等办法,调查了解党员失联期间的表现。

3、对主要由客观原因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失联期间无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本人能够正确认识失联问题,愿意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谈话教育,经支委会研究同意,报基层党委审批后,纳入党组织正常管理。

扩展资料:

1、"停止党籍",是党籍管理的一种方式。出国(境)定居的党员,除本人提出要求退党外,在他们出国(境)后,即停止党籍。停止党籍,应由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出国(境)定居用于办理护照的有关材料复印件,经所在党支部初审后,填写《共产党员因私出境保留(停止)党籍审批表》,报上级党委审批。

2、出国(境)定居的党员停止党籍后,基层党组织可将他们的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一并转到县或相当县一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若干年后,他们如返回,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如表现好,可重新入党。如有特殊理由,党组织认为可以恢复他们的党籍,则要由县或相当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报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

共产党员网:失联党员申请恢复党籍,怎么处理?

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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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7

需要经过党的严密考核及审查后才行。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没有规定退党后不能入党,因此,只要满足入党申请要求,就可以申请入党。如果这位同志在你单位的表现符合党员标准,又重新要求入党,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考验和党组织的严格审查,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重新吸收入党。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九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章程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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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对已经被除名的不合格党员,不可以恢复其党籍。因为除名是党组织按照党章规定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的一种组织处理,不存在恢复党籍的问题。如果这位同志在你单位的表现符合党员标准,又重新要求入党,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考验和党组织的严格审查,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重新吸收入党。

在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党和国家的利益、个人意愿和工作需要、个人自由和组织纪律的关系,对每一个党员都是一个现实的考验。有的党员在人才流动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既不要行政关系,也不要工资关系,甚至连党的组织关系和人事档案也不要,就不辞而别,这种行为是错误的,是党的组织纪律所不允许的,党组织必须采取措施加以引导和制止。党员要求流动,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向党支部报告。离开单位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如擅自离职的,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做必要的处理。但在涉及党籍处理时一定要慎重对待。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8-07
自行脱党的人要求重新入党,党组织应持十分慎重的态度。这些人经过党组织长期考察(其中开除党籍必须5年以上),如果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经严格审查,可以吸收他们重新入党。但在基层党委审批前,必须报经上一级党委审查同意。
凡被清除出党的人,不能再重新入党。

自行脱党,又重新入党,其党龄以重新入党后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以前的党龄不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