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后公司拒交试用期社保

今年4月初入职的,到7月初的时候递交了社保申请,结果领导一层一层批下来的时候已经8月了,前面3个领导都同意补交社保,但最后一个领导签字时只肯从8月开始缴纳,也就是说少交了4个月的社保。现在正在沟通中。万一到最后我输了,我想去申请劳动仲裁,但这样可能工作也保不住了。唉,难以权衡,屈服于领导更惨,还是申请劳动仲裁更惨?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缴纳社保,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具有的强制性,决定了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减免。即使职工自愿放弃社保权益,给用人单位以书面承诺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这样也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假设这样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矛盾,或者发生工伤,劳动者到劳动部门投诉单位没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依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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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10
建议保留日后申诉的证据和条件。
1、首先你要知道,只有试用期写入劳动合同当中才能算是有效的,公司才应该给你交社保,所以你要搞明白公司是否把试用期给你记入劳动合同当中了,现在很过公司的人力部门就欺负员工不懂,故意不把试用期写到劳动合同期间,这当然是老板的意思了哈哈。所以你必须先弄明白这个,然后才能知道你有没有享受试用期社保的权利,才不至于被动。
2、你应该知道是这4个月的社保重要还是你的工总重要,换句话说,你一个月的工资怎么也值这4个月的社保钱了吧?这是从短期经济效益来看的,要是你工作的时间更长,收益就越大。
最后,请根据个人情况来决定吧。

个人建议,多咨询当地社保中心,多了解政策,才不至于被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8-06
不必继续沟通,也不必烦恼。如果喜欢这份工作,就继续做下去,没必要把人际关系搞僵。直到多年以后离职时再考虑是否追诉。你始终有追诉的权力。也许多年以后,你可能愿意放弃这个权力。
第3个回答  2010-08-05
秋后算帐,走的时候,再一并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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