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购买社保,离职之前自己弄了一个在职证明(刚好那天公章在办公室,自己私自拿来盖了公章,还盖了自己的劳动合同),现在自己手持一份盖了公章的劳动合同,公司那份劳动合同没有盖章,想问下这个在职证明和劳动合同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吗?会不会被公司反咬说我私自用公章?我要不要用来作为呈堂证据?不用的话,我自己还有入职表、转正表复印件(有法人签字)以及工资相关证明(法人银行账号转账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