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发盘和接受这两个环节是必经的

如题所述

因为询盘和还盘都是可以省略的,一项最简单的交易磋商就只要一方有效发盘另一方有效接受合同就成立了。还盘可以看成是对发盘的否决,并提出新的条件,即是一个新的发盘。
其中发盘和接受是达成交易、合同成立不可缺少的两个基本环节和必经的法律步骤。
还盘是指受盘人对发盘内容不完全同意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表示。还盘可以针对价格,也可以针对其他条件。即一方在接到另一方发盘以后,可以就提高或降低价格、改变支付方式、改变交货期等要求更改报盘内容。交易可以多次还盘与反还盘。
需要注意的是,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还盘一经做出,原发盘即失效,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一项还盘实际就是受盘人的一项新发盘。还盘做出后,还盘者处于发盘人的位置,原发盘人则变成了受盘人,他有权对还盘的内容进行考虑,决定接受、拒绝或再还盘。
接受的含义——指受盘人接到对方的发盘或还盘后,同意对方提出的条件,愿意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表示。也就是说,交易的一方完全同意对方发来的报盘或还盘的内容所做出的肯定表示。
构成有效接受的条件
(1)接受必须由受盘人做出
(2)接受必须表示出来
(3)接受的内容必须与发盘相符
(4)接受必须在发盘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
合同对当事人构成的约束力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因此,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经过交易磋商,一方的发盘或还盘被对方有效地接受后,就算达成了交易,双方之间就建立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