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有什么区别?

RT

两者的性质、适用的实体法和适用的程序法都有所不同
1、性质:刑事案件,指的是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该要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它属于阶级矛盾性质;而民事案件,则主要指的是关于民事义务、权利性质的纠纷,它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
2、刑事案件适用的法律一般只有《刑法》;而民事案件,一般适用的实体法则有《民法总则》、《婚姻法》等。
3、有关部门在审理民事案件时,通常适用的是《民事诉讼法》以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而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一般适用只《刑事诉讼法》以及司法解释的有关的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3-26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民事案件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公民与法人之间的纠纷产生的诉讼,主要指有关财产权益方面的案件,也包括婚姻、家庭等人身方面的案件。比如合同违约,离婚,财产继承,人身损害等。二者的区别:1、从诉讼主体来看,刑事诉讼是“官告民”,但也有例外,刑法体系中的自诉案件,原告也是公民或法人;民事案件的诉讼主体的地位则是平等的。2、从诉讼时效来看,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具体的该犯罪行为有可能涉及的罪名的量刑档次的最高期限,比如有可能判3-5年,诉讼时效就是3年,但检察官认为有必要追诉的,则无视时效,发布通缉令后,诉讼时效也是不计算的;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自2017年10月1日《民法总则》生效之后,若无法律特别规定,从原来的2年改为了3年。无论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法律都有对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孙旭权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张烜墚

资深刑事律师

张丽珍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林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绍熙

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杨鹏淋

资深劳动纠纷律师

    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立即咨询
第2个回答  2019-06-17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规定的关于办理民事案件(包括经济纠纷案件)程序的法律。为了使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得到正确处理,不仅要有各种民事法律、经济法律等实体法,而且要有一个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制裁民事违法行为的法律。这个法律,便是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是国家规定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法律。诉讼,就是俗称的打官司。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事实,查获并惩罚犯罪分子的活动。 区别: 一是诉讼主体不同。刑事诉讼法涉及公、检、法等数家司法机关,当事人为自诉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而民诉法仅有人民法院一家诉讼主体,当事人有原告、被告及第三人。 二是诉讼原则不同。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如: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为有罪、辩护、依法不予追究等的原则;不同于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处分、调解、支持起诉等的原则。 三是证据制度不同。两大法在举证责任的规定上各不相同,刑事诉讼法规定举证责任在控方;民事诉讼法则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四是强制措施的种类不一 五是诉讼程序复杂程度不同
采纳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7-07-18
三大诉讼法是司法考试的一个重要部分,它们之间有很多的相似之处,你可以通过对比记忆很快地掌握。
(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刑事诉讼:
1.危害国家安全案;2.可能判处无期、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3.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民事诉讼:
1.重大涉外案件(标的大或案情复杂或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众多);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3.最高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海事海商,专利纠纷,重大涉港澳台民事案件,标的大或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经济纠纷)。
行政诉讼:
1.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专利申请案,宣告专利无效或维持案,强制许可案);2.海关处理案(纳税和行政处罚案);3.对国务院各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4.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被告为县级以上政府且基层法院不适宜审理,共同诉讼、集团诉讼,重大涉外行政,涉港澳台,其他)。
(二)地区管辖
刑事诉讼:
1.犯罪地(即犯罪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居所地)为辅;2.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主要犯罪地法院审判为辅;3.特殊情况的管辖。
民事诉讼:
1.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例外;2.离婚管辖的特别规定;3.特殊地域管辖(9种);4.专属管辖:不动产,港口,被继承人死亡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
行政诉讼:
1.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改变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三)管辖权向下转移
刑事诉讼:不能
民事诉讼:能
行政诉讼:能
(四)受理及向被告人(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期间
刑事诉讼:1.公诉(普通程序):7日内决定受理,将检察院起诉状副本开庭前10日送达被告人并告知可委托辩护人;2.公诉(建议按简易程序):3日内受理;3.自诉:2至15日受理。
民事诉讼: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人。被告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收到后5日内送达原告。
行政诉讼: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决定立案,5日内发送应诉通知书;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立案时,应先立案;不立案也不裁定时,当事人向上一级法院申诉或起诉,符合条件的应受理。
(五)反诉条件
刑事诉讼:1.对象是本案的自诉人;2.反诉的内容与本案有关;3.反诉的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4.反诉应在诉讼过程中即最迟在自诉案件宣告判决以前提出。
民事诉讼:1.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2.须在本诉进行中(受理后至辩论终结)提出;3.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4.须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5.须反诉与本诉之间存在牵连关系。
行政诉讼:无
(六)关于调解
刑事诉讼:1.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进行调解;2.对刑诉法第一百七十条前两项规定的自诉可调解;3.对公诉、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自诉,不适用调解。
民事诉讼:1.在自愿合法基础上均可调解;2.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
行政诉讼:审理行政案件一般不适用调解;审理行政赔偿诉讼案件,可以适用调解。
(七)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
刑事诉讼:审判长
民事诉讼:书记员
行政诉讼:审判长
(八)决定书记员、翻译人、鉴定人的回避
刑事诉讼:院长
民事诉讼:审判长
行政诉讼:审判长
(九)回避决定及复议
刑事诉讼:驳回申请决定后,不服决定,5日内申请复议一次,有权机关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民事诉讼:法院对回避申请3日内决定,申请人不服决定,申请复议一次,法院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行政诉讼:无明确规定。
(十)不公开审理情形
刑事诉讼:1.有关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2.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一律不公开,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一般也不公开;3.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商业秘密的,应当决定不公开。
民事诉讼:1.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2.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行政诉讼: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