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8月份左右的时候在北京我和女朋友买了一套房子,是贷款买的,我的女朋友是北京人,我不是,所以我没有购房资格,买房子的首付是108W,我拿了50W,我父母拿了38W,我女朋友拿了30W,购房合同上只写了我女朋友的名字(因为我没资格买),现在我们分手的话,我想问下,我是否有权能要回我和我家里人出的88W证据补充:1.我父母保留了转账凭证,是转到我女朋友卡上的,我女朋友买房子的时候,也是用的那张卡2.当时我们还有一个协议,但是没有公正,大概意思就是说的这个108W首付的出资来源,以及是因为我没有购房资格才写的我女朋友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