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纪检委举报电话

如题所述

尊敬的领导您们好!
我是唐山市路北区果园乡边四村村民张桂芳,
出生于1960年6月24日,1989年10月向本村村委提出村民宅基地申请,1992年10月6日被各级政府批准,我获得宅基地0.25亩,合计166.74平方米,1995年4月才正式划分了宅基地。在我垒砌地基的同时,我地基的东面架起了高压线,为了安全,村委会领导与我协商后决定,将我东面4米,南面3米的地方买下来了!地基扩大到0.415亩。因此我花费了12万元,建起了45平方米框架结钩双层镟跤的房屋!连接围墙0.415亩。
1996年我的父亲张树海向果园乡基金会借款4万元未还,199年乡基金会解体,恰巧我父亲又得了病,乡基金会清欠办的陈孟春多次找到我,要求父债女还,我不答应就不走。我因身心交瘁加之建房花掉了所有积蓄,也拿不出这4万元还债。清欠办的人就说,把欠款单子更换成你的名子就可以,没要你现在还,给你时间,轮番几天不间断的围攻,我只能照办!2000年4月接到村委会领导通知,要我到市内一家饭店有好事商量!
我到了就看到有(村长李印青,村支书李秀芹)支委谢起洪,村委陈志良,村民谢泽利等等一行十几个人!乡基金会清欠办的刘文海从我的包里翻走了宅基地审批表,交给了谢泽利(本村村民)。谢泽利交给刘文海4.5万元现金,其中4.4万元被刘文海带走还债,剩余1000元大家吃饭了,村长和书记告知我,将我唯一的新建房屋低债,房屋就是谢泽利的了!自此我和幼女就过上了居无定所四处漂泊的日子!既要租房度日,又要抚养女儿上学读书。
2006年市政府修建南环占用了本属于我的房屋,谢泽利获得拆迁安置补偿款68万元。并重新安置了宅基地0.415亩。
我由于身心疲惫加上积劳成疾,拖着病体找到村委会,经过反复协商后,村委会全体通过要我在自己的责任田里盖住房三间。2007年我母女几经艰辛才有了住处!2009年女儿出嫁后!剩我一个人在茫茫田野里居住,社会盲流经常骚扰,日夜不得安宁,东西几次被盗,几次三番的向村委反应无果,没办法又开始了租房度日。十几年来我承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充分体会了善良百姓的无奈至极,被欺凌至极,弱势至极!经查实,我至今还欠乡基金会2.7万元欠款,(乡政府有存档),我真的搞不懂,当今的中国,4万元欠款要用多少套房屋才能还清???
乡基金会清欠办和村委会造成我18年无家可归,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现如今我本属于边四村民,老少三辈没有一寸住房,我货真价实的12万元房屋低消4万元欠款!现如今还欠2.7万元。垦请现任的各级领导拟清事实,停止侵权!还我公道!返还本属于我的拆迁安置房屋,赔偿我全部的经济损失!
我这里有当事人的正明!万请查阅!拜托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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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5-21
12388。加上当地区号就可以了。
望采纳,谢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3
12388是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的统一举报电话,于6月26日正式开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05-03
村长卖承包地
第4个回答  2015-01-13
耕地建厂后还能领取国家粮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