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能否同时参加一个工程的施工投标,如不能请提供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货物招标不能,但不知道施工招标行不行

控股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应当可以参加一个工程的施工投标。
理由: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未禁止控股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同时投标,按法律不禁止即为允许作判断。
2、货物投标中,股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投标货物同源可能较大;而且相对于施工承包商数量,每一类货物制造商数量相对较少。此时,如允许股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同时投标,串标可能性较大。而施工招标,投标人数量众多、竞争激烈,即使股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同时投标,中标后提供的产品基本不同源,串标可能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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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24
问:请问如何理解“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能否同时投标? 也就是说,兄弟公司在货物招标中能否同时投标?
答:同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即兄弟公司,如果其法定代表人不为同一人,可以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因此,母子公司不能同时在同一项目投标;但是同一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之间,即兄弟公司之间,如其法定代表人不为同一人,可以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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